我国保安服务业已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历程,2010年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服务业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推动了保安服务业包括服务费在内的市场化运作。新时期,保安服务费的定位需要遵循市场运作规律,依靠市场来进行调节。当前,保安服务费交给市场自行调节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是,因为保安企业服务费的收取没有政府指导意见, 大多为企业自主定价,企业在定价过程中, 多数只关注企业间的竞争效果,缺乏对保安职业的准确定位和合理报酬的测算,以致收费混乱,相互杀价,且低价居多,导致保安企业恶性竞争问题突出。这又会造成保安从业人员工资低、素质低,职业地位得不到有效的提升,职业化的保安队伍成长缓慢,从业人员流失率居高不下, 企业管理上招人难问题更加严重。同时,也使得客户单位“只 要廉价的,不要质优的”,只注重服务 费价格,不注重保持利益均衡点与保安服务费收取标准的一致性,从而忽视了安全等级、风险系数、保安员岗位价值,不能按需回报保安企业相应的服务费。
近年来,随着保安行业体制机制的改革深入推进,保安服务费 的收取开始逐渐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由市场来调节,效果显现。现 阶段的保安服务费价位整体水虽有 平稳提高, 但总体上仍处于偏低价位 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说,保安服务市场还不是一个十分成熟的市场,它属于买方市场,企业不能完全掌握定 价主动权。保安服务费偏低是行业的现状,并伴随定价无序、无标准的现象。保安服务市场的服务收费没有具体限定, 很多公司依然以服务价格作为重要的营销手段。而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应以保安服务质量来提高企业的服务费为体现, 以优质服务作为竞争力带动企业发展壮大, 这样才能推动保安行业的持续发展。总的来说,保安行业竞争激烈和服务费收取没有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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