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所写字楼当物业保安,上周,有个业主装修房子时对房屋进行了改动,而按照物业的规定,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否则根据情况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业主违反了物业规定,所以物业要我们向业主收取罚款,结果业主拒不缴纳,还说我们无权收取,我想咨询下,我们有没有收取罚款的权利? 物业公司能罚款吗?
首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物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具体原因如 下:
你来信中所说得罚款实际上是我国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对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我国法律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 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 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你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受行政机关委托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所以无权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任何行政处罚行为。
但这并不能说明物业公司对李某的违规行为不能管理。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修订) 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 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 依法处理。”因此,正确的做法是,物业公司可以对该居民的行为予以制止,如对方不听劝阻,则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 上一篇:浅谈保安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及所面临的问题
◎ 下一篇:郑州警方依法取缔一非法保安公司